协议是沈砚舟和顾氏集团签订的,时间就在他父亲确诊后一周。条款很明确:顾氏承担沈父全部医疗费用,并提供国内顶尖的医疗资源;作为交换,沈砚舟在五年内为顾氏提供专项法律服务,并配合顾氏完成几个重要项目。
最后一页的补充条款里,有一行手写的小字:“协议期间,乙方(沈砚舟)需配合甲方(顾氏)进行必要的公关活动,包括但不限于出席公开场合、接受媒体采访等,以维护顾氏集团形象。”
林微言想起当年在财经杂志上看到的那篇专访。照片里,沈砚舟和顾晓曼并肩而坐,标题是“顾氏千金与律界新秀的强强联合”。她当时把杂志扔进了垃圾桶,连着那枚银杏叶书签一起。
信封最底下,还有一张泛黄的便签纸。上面是沈砚舟的字迹,写得匆忙凌乱:
“微言,对不起。我爸病危,我需要钱,很多钱。顾氏答应帮我,条件是签这份协议。我知道你看到我和顾晓曼在一起会误会,但我没办法。等我,等我处理好这一切,我会去找你,把一切都告诉你。等我。”
便签纸的日期,是他们分手前三天。
林微言拿着那张便签,手指捏得发白。她想起分手那天,她在雨里等了他三个小时,最后只等到那条短信。她给他打过无数个电话,全部是关机。她去过他租的房子,房东说他搬走了。
原来那时候,他父亲在重症监护室。
原来那时候,他在签这份协议。
原来那时候,他写了这张便签,却最终没有给她。
窗外的阳光渐渐西斜,将修复室染成温暖的橘色。林微言坐在那里,很久没有动。那些纸张摊在长案上,像一道被撕开五年的伤口,血淋淋地摊在阳光下。
她想起重逢以来沈砚舟的每一个眼神——那些欲言又止,那些隐忍克制,那些小心翼翼的试探。她想起他冒着雨来还书,想起他在图书馆外的等待,想起他说的“这五年,我没有一天不想你”。
原来不是情话。
是忏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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傍晚时分,雾气又聚拢起来。
林微言走出修复室,没有带那个信封。她在巷子里慢慢走,不知不觉走到了巷口那棵老槐树下。五年前,她经常在这里等沈砚舟。他从律所下班过来,总会从背后抱住她,下巴抵在她肩上,说“好累,让我充充电”。
“林小姐?”
温和的男声从身后传来。林微言回头,看到周明宇提着一个保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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